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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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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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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太阳集团0638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太阳集团0638聘任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太阳集团0638聘任优秀学生担任辅导员助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校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由研究生院统一选聘(详见附1、附件2

二、选聘范围

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上一聘期综合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三、聘用程序

1、学生申报:1015(周五)1100前,申报学校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的,填写《太阳集团0638“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申请审核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校区行政楼211室),电子版自行留存。

2、审核面试:申报学校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院辅导员助理的,由研究生院组织面试,选聘单位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3、聘用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上岗。本次聘期为一学期,每名学生只允许选聘一类岗位。

4、聘期考核:受聘学生每月提交月考核记录(附件4),学期末提交书面工作总结,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院。学校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表彰。

四、相关说明

全岗工作量为30小时/月,全岗津贴400/月。不满岗位工作量时,根据实际劳动时间折算。每学期发放5个月。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