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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关于2011届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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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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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全体毕业研究生:

为确保毕业工作地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生离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务必将就业协议第三联交研究生部学管办或自行交至主校区学工处就业办,以便及时办理派遣、领取报到证等工作;如已有工作意向就业协议暂时不能签订者需出具一份就业证明交学管办;暂无工作意向的请于7月1日前到学管办填写就业困难调查表。

2、2011届毕业研究生有欠费情况(含学费、住宿费、借款、贷款等)者请于6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费用不缴清者,不予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责任自负。

3、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已确定两校区宿舍搬迁时间,为此要求所有毕业研究生务必在7月2日中午十二时前清空宿舍,宿舍已经统一安排10级研究生入住,避免造成冲突。如不按规定离校搬迁,由校宿管、保卫部门统一处理,责任自负。

4、201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于6月28日(周二)上午举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请毕业生做好文明离校工作。

研究生学院

2011年6月16日